各中层单位党组织:
2020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现就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教育引导
学校各中层单位党组织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纠正“四风”纳入元旦春节期间重要工作安排,加强对党员干部的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做到早提醒、早教育、早警示。党员干部特别是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遵守纪律规定,同时要敢抓敢管、严抓严管、层层加压,让守纪律、讲规矩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行动自觉,形成清廉过节的良好风尚。
二、严明纪律要求,严守纪律红线
学校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作风建设相关纪律规定,自觉做到“十个严禁”:严禁用公款送礼和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严禁违规收送或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节日庆典;严禁通过“精致走账”、利用空白公函、互换公函或在隐秘场所违规组织参与公款吃喝、同城宴请;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和违规租车借车;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组织参加“带彩”娱乐、赌博或搞封建迷信活动;严禁搞“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等“政绩工程”“面子工程”;严禁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滥、过度留痕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追责问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不收敛、不知止的顶风违纪行为,一律从严查处;对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中共湖北工程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