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9年上半年我校自学考试网上办理毕业证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证办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申请毕业:
(一)已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注册,并在考籍所在地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二)申请毕业的准考证下所有合格课程及学分符合申请毕业专业的考试计划要求;
(三)外省转入考生须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户口迁移者、军人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变动、被普通高等或中等学校录取者除外);
(四)如存在考试违规记录的,已达到推迟毕业年限,并且已重新取得违规课程的合格成绩;
(五)申请自学考试本科层次(含专升本、专本连读的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须完成前置学历验证。
二、毕业证申报时间
1.考生网上申报时间:5月17日~5月26日。
2.考生现场确认时间:5月27日。
毕业证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缺一不可。
三、网上申报方法
1.考生于5月17日~5月26日登录“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建议使用360或者谷歌浏览器)。
2.在“考籍管理”页面中,点击页面左侧的“毕业申请”,选择申请毕业专业后,进行基本信息核实。如果考生看不到“考籍管理”页面,说明考生登录的账号对应的注册信息没有完成在籍注册流程,请在申请毕业前完成注册及现场确认等相关操作。
3.在毕业申请中核实基本信息,如果基本信息有误,请在“基本信息维护”中自行修改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专业、层次需要修改的,请考生联系考籍所在地自考办,咨询信息变更事宜。
4.基本信息核实无误后,查看申请毕业专业下所有课程成绩,红色显示的是不合格课程成绩。
5.点击“毕业条件判定”按钮,等待系统自动判定是否符合申请毕业条件。如果符合申请毕业条件,请提交毕业申请并打印《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以下简称《毕业生申请表》)。如果不符合申请毕业条件,系统会提示“不合格”,考生根据系统提示进入课程顶替中看是否有课程可以顶替,对符合顶替规则的课程,考生自行进行顶替操作后再次进行毕业申请。
此次申请自考毕业办证的同学,如操作遇到疑问,可向我院咨询,电话:0712-2345503。
四、现场确认所需提交材料
1.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两份,身份证的正反面皆复印在同一面上(仅复印正面无效),复印件上的姓名及身份证号必须清晰可见,身份证有效截止日期在2019年7月30日之前的考生,需另外提供个人户口本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后退还考生。
2.PVC卡12位号准考证原件(提前办理专科毕业证的考生仅需提供准考证复印件);
3.《毕业生申请表》(从网上下载、打印、核对、并签字);
特别说明:若考生确实不能到现场进行信息确认,需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还应提供由考生本人签名的《自考生毕业申请现场确认委托书》(附件下载)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现场确认信息后,考生或被委托人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上签字确认,被委托人签写被委托人姓名。
毕业申请审核状态请考生及时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查询。
五、注意事项
1.考生申报办理专科毕业证时,考生申报毕业的姓名须与准考证、《毕业生申请表》及身份证上姓名一致。
2.考生申报办理本科毕业证,考生申报毕业的姓名须与准考证、《毕业生申请表》、身份证、专科毕业证上的姓名一致。否则,无法通过省考试院审核,将做退档处理。
3.考生本人或委托人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上签字确认,即视作考生对本人所有的网上申请信息确认无误,若因考生本人或者委托人核实的信息错误而造成毕业证未能申办成功或者学信网电子注册信息有误,由考生本人负责。
4.申请自学考试本科层次(含专升本、专本连读的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证的考生须自行在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前置学历验证。因前置学历问题导致不能毕业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若考生报名注册时姓名输入有误,需考生本人在《毕业生申请表》上的备注栏注明,我院再出具报告至省考试院审批。
六、有关要求
毕业证书网上办理工作涉及考生切身利益,且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逾期不能补办,请各办学学院高度重视,迅速告知考生本人,按时在网上进行毕业申报,缴清所欠费用,并按时进行现场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