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收费以及调整认证受理范围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自2018年7月1日起,全面取消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服务收费。同时,为减少和避免“重复证明”,简化群众办事创业手续,经批准,凡2002年(毕业时间)起已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原则上实行网上查询和电子认证,不再受理和出具书面认证报告。
对于2002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以及2002年之后未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如有需要,可免费申请书面认证报告。可免费申请书面认证报告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范围
学历证书是高等教育法授权高等学校颁发给学生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学业证书,网上查询、电子认证和书面认证均属证书的核查验证服务。社会各单位无特殊原因,不应向已出具学历证书的毕业生提出不合理的证明要求。
关于高等教育学历认证全面使用电子报告的公告
为倡导绿色便捷服务,自2019年5月1日起,我中心《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包括《查询结果通知》)全部以电子报告(PDF)方式提供,不再出具纸质报告。申请人可通过学信网邮箱通道发送或自行下载打印电子报告。网上查询和二维码等验证服务方式不变。
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