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校:
根据教育部职成司《关于开展2019年度高等学校继续教育发展报告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20] 8号)要求,现将我省2019年度高等学校继续教育发展报告编制与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凡是举办学历继续教育、非学历继续教育的普通本科、高等职业院校、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必须报送年度发展报告,年报内容按照教育部通知要求执行,具体可依据教育部《2019年度高校继续教育发展报告编制要点》。
2.为全面及时掌握与分析我省高校继续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用事实和数据客观反映各高校继续教育办学情况,展现高校继续教育发展和变化动态,做好湖北省高校继续教育发展报告编制工作,请各高校在2020年5月20日前登陆“湖北省高校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做好高校继续教育年报数据采集、整理、提交等工作,确保数据采集的真实性、准备性和规范性。请参与年报编制和数据采集的高校加入“湖北高校继续教育发展报告工作群(QQ群号:1081231006)",查看数据采集工作相关文件和通知,在数据采集和年报报送工作中如有疑问,可在该工作群中咨询和交流。
3.请各高校高度重视继续教育年度发展报告编制工作,积极落实由主管校领导牵头,部门统筹、专人负责的学校继续教育发展年度报告责任人制度。请各高校在2020年5月31日前登录"(全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管理和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提交本校2019年度继续教育发展报告、特色案例,并将经校长办公会认真讨论审定后,由主管校领导签字、学校盖章后报告纸质版一式两份邮寄至省教育厅高教处(具体邮寄地址在工作群公布),报告电子版和特色案例请同时上传至湖北省高校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
联系人:马璐,联系电话:027-87344059, 13986114792.
电子邮箱:465981193.@qq.com
湖北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2020年4月15日